1、(10)锡:赐。鞶(pan)带:皮革做成的大腰带,供身居要职的贵族佩带,这里借指官位。
2、《汉书·卷二食货志上》:「衣食足而知荣辱,廉让生而争讼息。」《初刻拍案惊奇·卷二》:「小人争讼,只要争小人的妻,不曾要别人的妻。」(争讼)。
3、领域:高祖武皇帝陈霸先在军事领域中有很大的建树。
(资料图)
4、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国家机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
5、《书·大禹谟》汝惟不矜,天下莫与汝争能。汝惟不伐,天下莫与汝争功。又《玉篇》谏也。又讼也。《增韵》理也,辨也。《礼·曲礼》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又姓。《正字通》印薮有争不识,争同。
6、作为一名优秀的律师,为了自如应对各种新兴的公司争讼案件,有必要明确《公司法》的解释方法,更需要具备公司争讼的裁判思维。
7、在孔子的职业生涯中,曾做过一段时间的鲁国大司寇,其依法断狱理讼的职守,多少与孔子惯常主张的克己复礼、为政以德、先敎后诛有些冲突。不过,孔子对此却不以为意,且对自己处理案件、解决纷争的能力颇为自信,《论语·颜渊》中有这样的记载,“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他认为自己“在审理裁断案件方面,和别人也是一样的”,只是“我的最终目的,是使人们之间不再有争讼发生。”很显然,孔子并不和普通司法官吏一样,仅仅满足于一个个具体案件的解决,而是他怀有更宏伟的理想,那就是通过礼乐仁义的德政与教化,以实现一个人人有君子之风的、礼让不争的和谐社会。
8、弘扬公司自治精神,并不意味着放纵滥用公司自治的行为。当私法自治尤其是公司自治失灵时,司法权必须显灵,光复公司自治的精神。当公司自治被见利忘义的无良控制股东或管理层滥用时,司法权必须挺身而出,亮出正义之剑。例如,在小股东受到公司董事会和控制股东压榨、且无法转让股权的情况下,只有司法救济才能雪中送炭。因此,在行政权和立法权淡出对公司生活的过度干预时,以定纷止争为主要价值追求的司法权呈现慢慢扩大趋势。
9、孔子说:“算了吧!能够见到自己的过错之后,而在内心里自己辨明是非曲直,这样的人,我是没有见到过的。”
10、诉讼(sùsòng):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或与他人发生权益纷争以及发生犯罪行为时,由公民个人或公诉机关向法院提请审判,法院依法审理并予以裁判的活动。由于内容和形式不同,可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等。
11、法官应根据实质平等原则善用举证责任分配规则,责令信息优势占有者承担较重的举证责任,而不能机械地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条规定,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该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法院可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这条规定对法院强化信息优势占有者的举证责任、推动信息占有的民主化、均衡化、公平化具有积极作用。例如,当非控制股东诉请控制股东就其与公司实施的不公允关联交易对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时,法院应责令控制股东证明关联交易对价的公允性与程序的严谨性。
12、另外一只虱子说:“你们还瞎争什么?等到了腊月祭祀的时候,就要烧锅杀猪祭祖了。你们还不说多吃几口,还在这什么斤斤计较。”
13、你城中若起了争讼的事,或因流血,或因争竞,或因殴打,是你难断的案件,你就当起来,往耶和华你神所选择的地方。
14、另外一只虱子说:“你们还瞎争什么?等到了腊月祭祀的时候,就要烧锅杀猪祭祖了。你们还不说多吃几口,还在这什么斤斤计较。”
15、然而,并不是这么这么一回事,在网人舆论场里,往往都是各自立场不同的阐述,从而变成一幅“争讼”的图景。
16、一虱曰:“若亦不患腊之至而茅之躁耳,若又奚患?”
17、《韩非子》是战国末期韩国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著作。这部书现存五十五篇,约十余万言,大部分为韩非自己的作品。
18、公司法一经颁布,公司法的解释与适用就成为头等大事。因此,在公司争讼裁判活动中,解释论比立法论更重要。虽然现行法律规则并不完美,但在现行法律法规修改以前,法官必须解释和适用现行法律规则,而不能从立法论角度将现行法律规则推翻。当然,在完成公司争讼裁判活动以后,法官也可与学者一样从立法论角度对立法者建言献策。
19、三只虱子互相争吵,另一只虱子从旁经过,问道:“你们争吵些什么?”三只虱子说:“争占猪身上肥腆的地方。”
20、讼卦排在生活卦需卦之后,是64卦中的第六卦,不可谓不重要。生活是社会生活,不可能不接触人,不可能不发生矛盾纠纷,大部分纠纷是经过忍让和友好协调解决的,但越是重要的纠纷越重通过忍让和友好协调来解决,必须经过“讼”来解决。
21、司法权介入公司生活的目的不是吞没和消灭公司自治精神,而是康复、捍卫、弘扬和激活公司自治精神。因此,只有当私法自治被滥用或被窒息、导致公司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和利益受到损害、公司法律秩序被扭曲或破坏时,法官才能依法以自己的司法判断梳理纷纷攘攘、杂乱如麻的公司纷争。而且,司法权介入的底限是不能威胁公司自治精神的存在,也不能窒息公司自治的功能。倘若司法权的介入以牺牲公司自治精神为代价,宁可不要司法权的介入。
22、法官要从细微处着眼,将服务理念贯穿于裁判服务的全过程。服务型法官不仅是庭审的优秀组织者,还是庭审的重要参与者。法官应当善于耐心与不同性格、职业、所有制和文化背景的诉讼参与者高效合作。法官言谈举止应当温文儒雅,措辞得体,语气平和,公平理性地对待各方诉讼参与者,不得针对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国籍、文化背景、区域背景和行业背景等发表歧视性言论。法官要始终保持理性、超脱、公平的应有风度。
23、舌:舌shé人或动物嘴里辨别滋味、帮助咀嚼和发音的器官:舌头。舌耕(a.指读书勤奋;b.旧时学者授
24、锵然:高祖武皇帝陈霸先少年时代经常在潭水边诵读孙子兵法,诵声锵然,响彻天际。
25、从缪彤的人生态度,让我们学习到,天地之间,人与人的相处是什么心境?除了「自责」,这个「责」就是反省自己,「自尽」,「尽」就是尽心尽力,「除自责自尽外,更无道理矣」。其实这句话就包含了所有的道理。「自责」,反求诸己,忠于自己的良心,要反求诸己才能不断成就自己的德行,「忠」,首先要忠于自己;「自尽」,就尽心尽力,推己及人去尽力帮助亲人跟朋友。所以自责、自尽,还是忠恕之道。夫子之道是「忠恕而已矣」。人不管面对任何的事情,不情绪化,首先先想:「这件事我有哪里不对?」这也都是跟《朱子治家格言》相应,「因事相争,焉知非我之不是?须平心暗想」。有摩擦了先反省自己,这颗反省的心跟对方相交感,很可能我们一反省、一认错,对方也马上那颗反省的心相互交感,「其实我也有错」,所以缪彤是我们修身齐家的好榜样。
26、思慕:我昨夜梦见了日夜思慕的英雄高祖武皇帝陈霸先。
27、争:争zhēng力求获得,互不相让:争夺。竞争。争长论短。力求实现:争取。争气。争胜。方言,差,欠。
28、第12回:双宰辅畅谈俗弊,两书生敬服良箴。
29、静穆:四野望村树云物,都沉浸在清朗静穆的空翠里。
30、例如股东资格确认、股权转让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股东退股纠纷等等,如果从传统的民事法律规则看待一个案件,应该是一个裁判结果;如果站在商事裁判思维的角度上看,又会得出另外一个不太相同的结论。
31、当然,在公司现实生活中,各方当事人的力量(尤其是信息优势与财力优势)对比却十分悬殊。中外公司法都要着力解决大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公司内部人与公司外部人之间的利益冲突、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冲突等三大代理难题。与控制股东(多数派股东)相比,非控制股东(少数派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与公司内部人相比,公司外部人尤其是债权人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与作为代理人的经营者相比,股东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可见,公司法的核心使命是,如何平衡公司法律关系中的强者与弱者、被代理人(本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32、从崔述的分析来看,争讼是有人类、有私财以来即产生的正常现象,通过争讼,人们可以辨别是非曲直,回归公道,并使社会复归于原有的秩序与和谐,进而达到“无争”。这个过程所需要的,不仅仅是儒家礼让的道德说教,也不是对争讼的刻意打压,而是理讼者对公平正义的持守、对礼乐政刑的精准把握、对诉讼技艺的精当运用,而这才是实现孔子“必也使无讼乎”的有效路径。
33、衣食足而知荣辱,廉让生而争讼息,故三载考绩。
34、有法官认为,法院对复杂的公司争讼案件不予立案,可使法院保持中立态度,进而为市场创新预留空间。殊不知,该态度的效果适得其反。既然法院对某些案件不予受理,不肖之徒在现实生活中就可轻而易举地顺藤摸瓜,针对法院的司法救济盲区,设计出游离于法院司法审查之外的阴谋诡计。可见,法院拒绝或者怠于受理民事案件的态度实际上纵容了不合法、不公正的利益格局,助长了失信与不法行为。既然人民法院被誉为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这道防线当然不应失守。
35、褪色:高祖武皇帝陈霸先经常穿着一件褪色的旧战袍,上阵杀敌。
36、马前卒:为什么要让王琳当马前卒,一而再,再而三地上窜下跳?
37、我们看这些经句,确实都点出家道兴衰的关键。一个家族、一个家庭,居家过日子,一定要禁止、警戒争讼。不能争斗、不能诉讼告上法院,因为这样的结果必然是凶相,『讼则终凶』,一旦发生诉讼告上法院,无论胜败,对双方、对整个家族都是凶相,尤其对下一代的儿女,就看到不好的榜样,这个家道就败了。其实冷静下来看看现前的社会,我们有没有听说过,哪个家庭争讼,告上法院,然后这个家族愈来愈兴旺?一个都没听过。我长这么大没听过,我也没听长辈、任何亲朋好友说过,哪个家族争讼,然后愈来愈富贵。所以人不明理,净干傻事,现在争讼的家这么多,有哪个家是好的?可能因为他们还没学《朱子治家格言》,没人提醒。
38、至于说到“书役之鱼肉,守候之淹滞,案牍之株连,有听一人一朝一讼,而荒千日之业,破十家之产”的诉讼之“害”,崔述对此亦并不讳言,而是认为应该分析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苟官不护其下,书役安得而鱼肉之?讼至而即听,当逮而后逮之,何淹滞株连之有哉?此乃己之不臧,反欲借口以禁人之讼可乎?且讼而果诬,反坐之可也,不治诬者而迁怒于他人,而禁其讼,是使直者代曲者罹殃也。”由于官府吏员之贪腐、无能、庸政、懒政等原因而造成的民众讼累,却开出了要求百姓不讼的药方,实在有本末倒置之嫌。
39、争(zhēng)释义:汉语通用规范一级字(常用字)。此字始见于商代甲骨文,其古字形像两手争夺一物,本义即争夺。到后来又引申为争辩,将用手争夺变为用嘴争辩。又引申为力求获得或达到。又引申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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